- 手机:
- 13201362413
- 电话:
- 13201362413 0991-3634082
- 邮箱:
- 2768293419@qq.com
- 地址:
-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华世丹小区6栋 2105室
一、基本案情
A公司成立于2014年,是一家以化工、仓储及国际货运代理为主、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,其名下有6.3万余平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2.3万余平米建筑,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资质。近年来,因受经济下行、担保之债及与投资人股权纠纷等影响,A公司陷入财务危机: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其核心资产被多轮司法查封、冻结;截至2023年7月底,总负债本息超1.57亿元,已严重资不抵债。
2023年8月11日,A公司及其最大债权人B公司共同申请对A公司破产重整,常州中院于8月24日组织听证,经审查于9月19日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重整,并经两申请人共同推荐指定北京某律所、常州某律所为破产管理人。9月21日,经A公司申请,常州中院审查决定准许其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,其得以维持经营;同日,常州中院与债务人、管理人三方进行现场会议,以谈话方式进行现场接管,送达《民事裁定书》《决定书》《通知书》等文件,并签署《破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》。
2023年11月8日、12月12日,常州中院分别组织召开第一次、第二次债权人会议,顺利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,有力推动了重整进程。12月28日,常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。重整计划执行期间,常州中院分别就信用修复、股权变更登记等事宜积极与银行、市监等部门进行对接、协调,相应事项均已办理完毕,确保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经营;通过资金监管系统持续进行资金监管,确保债权清偿、管理人报酬支付、破产费用支付合法合规。
二、典型意义
本案是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挽救功能的典型案例。常州中院通过及时受理申请、府院协调联动、全面监督指导等方式依法、高效、规范地完成破产重整程序,实现多方主体共赢。
一是债权人利益最大化。引进投资金额1.62亿元,普通债权清偿率从破产清算状态19.14%提升至49.55%,各类债权已于今年1月底前清偿完毕。今年2月B公司专程送来锦旗。
二是生产要素优化组合,债务人重焕生机。引进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上海C物流公司,其在原有基础上着重围绕危化品仓储资质资源进行更新改造,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设施的维护、翻新、扩建,进一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水平,推动经营提档升级。
三是民生保障有力。为妥善解决职工问题,经沟通重整投资人承诺全盘接受A公司所有在册职工,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,加强职业培训,完善公司福利等。后对全部在册职工,除4名因无劳动合同等原因未留用外,其余均予留用。
上一条 : 中化国际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,期间累…
下一条 : 甘肃加速拓展向西开放“黄金通道”